公平價值評估 保險業質疑
 
金管會決定以「直接採用」方式與國際會計準則接軌,依據產官學界組成的專案小組多次討論,各行業幾乎已無異議,唯獨保險業對此仍有很深的疑慮。

金管會委員劉啟群昨(17)日表示,國際會計準則對於「保險合約會計」分兩階段實施,保險業有疑慮的是第二階段,也就是以公平價值評估負債(保單)及提存準備金,這部分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本身都還沒定論,也還沒對外公布。

劉啟群說,在金融海嘯發生後,很多人都挑戰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對於「保險合約會計」的想法,不僅台灣保險業關心,外國保險公司也很有意見,因此未來怎麼做還不知道。

劉啟群強調,金管會一定會顧及保險業的產業特性,不會貿然實施保險合約會計的第二階段。金管會在2011年將實施的第40號公報,保險合約會計僅是第一階段。

依據金管會規劃,第40號公報第一階段僅涉及保險商品重分類及資訊揭露,並未要求保險公司以公平市價評估負債及提存準備金。

但壽險業者認為,如果金管會的方向是全面採用國際會計準則,保險業一旦實施第一階段,未來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發布第二階段作法後,金管會一定會跟著做,然而各國保險市場的發展情況不同,跟著實施會產生很大的問題。

保險業者指出,歐盟國家的保險市場是以投資型保單為主流,由投資人自行承擔投資風險,以公平價值評估負債及提存準備金的衝擊不會太大,但台灣是以傳統保單為主,保險公司承諾給保戶固定利率,一旦以公平價值評估,在低利率環境下,壽險公司都會面臨準備金提存嚴重不足的問題,保險公司淨值也可能由正轉負。

 

【2009/03/18 經濟日報】